ADSR共識大會
第一章 組織架構與權限
第一節 領導階層與成員職責
第一條 組織性質與決策原則
本組織全名為「捍衛全台學權行動」(ADSR),以批判社會學與進步教育理念為核心,透過行動主義推動學生權益與多元民主。所有決策應遵循下列原則:
- 促進學權運動原則:以保障與增進學生學習權益為首要目標,堅決反對任何損害學生權益之行為。
- 效率原則:面對緊迫情境時,內部應快速決策並行動,以即時維護學生權益。
- 穩定原則:兼顧外部觀感與社會影響,確保組織運作穩定持續,避免損及信譽之行為。
第二條 工作分工與權力制衡
各項任務應秉持權責分立與分工均衡,避免成員過度集權,並建立應變機制,防止突發狀況中斷運作。
第二節 職務設計與權限規範
第三條 職權階級設置
- 負責人:由創設人擔任,擁有最終同意或否決權,卸任時可指定繼任者並書面公告。
- 決策層:負責人依貢獻任命,可組成決策小組處理重大或緊急事項;議案須過半出席同意。
- 管理層:由決策層提名,監督日常運作及進度回報。
- 一般成員:顧問與工作人員錄用須負責人審查,同意後始可加入。
第四條 決策小組決議權
- 重大決議須過半數同意,並報負責人覆核;負責人對決議享有最終否決權。
- 正式對外聲明須經決策小組與負責人同意,緊急狀況下負責人得單獨決定,事後須追認。
- 除負責人外之不適任人員,經決策小組同意後可撤換。
- 決策小組須每週至少召開一次會議;無故缺席兩次以上者,得予降階或解除職務。
第二章 團隊規範與禁止事項
第二節 禁止事項
全體成員不得從事下列行為,違者依規定處分:
- 洩漏機密:未經許可公開內部策略、會議記錄或成員個資。
- 挪用資源:私自使用組織經費、設備或文件。
- 散布謠言:製造分裂或抹黑同仁之不實訊息。
- 人身攻擊與歧視:任何形式的語言暴力或歧視行為。
- 賄賂與腐敗:收受或提供不正當好處影響決策。
- 違法犯罪:違反法律或校規之行為。
- 未經授權之對外行動:擅自以本組織名義發言或舉辦活動。
- 政治或商業利益輸送:利用組織平台為第三方牟利。
- 危害學生權益:侵害學生受教權或言論自由。
- 其他足以損及組織之不當行為。
第六條 違規處理原則
- 調查與通知:管理層組調查小組蒐證並書面通知當事人。
- 聽證與申辯:當事人可於三日內提出書面陳述並邀請陪同。
- 處分決議:調查報告後,由決策小組投票決定並報負責人核定。
- 處分措施:可依情節採警告、降級、除名等並移送司法機關。
- 申訴機制:不服者可於七日內申請覆議,決策小組三日內回覆。
第三章 經費管理與財務制度
第一節 經費來源
- 會費:依年度預算由成員繳納。
- 捐款:接受個人或團體捐贈,並登錄捐贈者資料。
- 其他合法收入:如活動收益、補助款等。
第二節 財務支出
- 支出須事前提出預算案,經決策小組審議通過後執行。
- 所有支出應留存發票或憑證,並按月歸檔。
- 每年定期舉行財務報告,向全體成員公開帳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