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DSR共識大會

第一章 組織架構與權限

第一節 領導階層與成員職責

第一條 組織性質與決策原則

本組織全名為「捍衛全台學權行動」(ADSR),以批判社會學與進步教育理念為核心,透過行動主義推動學生權益與多元民主。所有決策應遵循下列原則:

  • 促進學權運動原則:以保障與增進學生學習權益為首要目標,堅決反對任何損害學生權益之行為。
  • 效率原則:面對緊迫情境時,內部應快速決策並行動,以即時維護學生權益。
  • 穩定原則:兼顧外部觀感與社會影響,確保組織運作穩定持續,避免損及信譽之行為。

第二條 工作分工與權力制衡

各項任務應秉持權責分立與分工均衡,避免成員過度集權,並建立應變機制,防止突發狀況中斷運作。

第二節 職務設計與權限規範

第三條 職權階級設置

  • 負責人:由創設人擔任,擁有最終同意或否決權,卸任時可指定繼任者並書面公告。
  • 決策層:負責人依貢獻任命,可組成決策小組處理重大或緊急事項;議案須過半出席同意。
  • 管理層:由決策層提名,監督日常運作及進度回報。
  • 一般成員:顧問與工作人員錄用須負責人審查,同意後始可加入。

第四條 決策小組決議權

  • 重大決議須過半數同意,並報負責人覆核;負責人對決議享有最終否決權。
  • 正式對外聲明須經決策小組與負責人同意,緊急狀況下負責人得單獨決定,事後須追認。
  • 除負責人外之不適任人員,經決策小組同意後可撤換。
  • 決策小組須每週至少召開一次會議;無故缺席兩次以上者,得予降階或解除職務。

第二章 團隊規範與禁止事項

第二節 禁止事項

全體成員不得從事下列行為,違者依規定處分:

  • 洩漏機密:未經許可公開內部策略、會議記錄或成員個資。
  • 挪用資源:私自使用組織經費、設備或文件。
  • 散布謠言:製造分裂或抹黑同仁之不實訊息。
  • 人身攻擊與歧視:任何形式的語言暴力或歧視行為。
  • 賄賂與腐敗:收受或提供不正當好處影響決策。
  • 違法犯罪:違反法律或校規之行為。
  • 未經授權之對外行動:擅自以本組織名義發言或舉辦活動。
  • 政治或商業利益輸送:利用組織平台為第三方牟利。
  • 危害學生權益:侵害學生受教權或言論自由。
  • 其他足以損及組織之不當行為。

第六條 違規處理原則

  1. 調查與通知:管理層組調查小組蒐證並書面通知當事人。
  2. 聽證與申辯:當事人可於三日內提出書面陳述並邀請陪同。
  3. 處分決議:調查報告後,由決策小組投票決定並報負責人核定。
  4. 處分措施:可依情節採警告、降級、除名等並移送司法機關。
  5. 申訴機制:不服者可於七日內申請覆議,決策小組三日內回覆。

第三章 經費管理與財務制度

第一節 經費來源

  • 會費:依年度預算由成員繳納。
  • 捐款:接受個人或團體捐贈,並登錄捐贈者資料。
  • 其他合法收入:如活動收益、補助款等。

第二節 財務支出

  • 支出須事前提出預算案,經決策小組審議通過後執行。
  • 所有支出應留存發票或憑證,並按月歸檔。
  • 每年定期舉行財務報告,向全體成員公開帳目。